制度建设

关于学生请假出校的有关规定

2018-06-13 阅读次数: 栏目: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常规管理,保障全校同学生命财产的安全,我校在每周日晚五点至下周五中午十一时三十分实行封闭化管理,学生在封闭管理时间内不允许离开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出校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出校,必须由学生家长亲自致电班主任,学生亲手书写学校印制的正规请假条,并写明家长给班主任请假的时间和电话号码,经班主任查实后填写意见,如同意出校,由班主任填写出门条,学生持出门条和学生证出校。

2.班主任在学生出门条上必须注明:家长接走或某老师带出或学生单行字样。学生单行必须经家长同意并由学生在假条上写明家长已给老师拨打电话同意本人单行。

二、班主任职责

1.请假外出学生,班主任应当向其交代外出期间注意事项、规定归校时间及外出后的联系方式。

2.及时和请假学生家长联系核查。

3.核实学生销假情况。

4.各班主任要严格执行请假规定,控制每天本班出校人数,一般情况每天出校人数不超过两人。

三、其它事项

1.对强行出校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出校者,将按校规校纪给予严肃处理。

2.学生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视情况批准,填写加盖请销假专用章的请假单后生效;学生请假在三天至一周内的由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生处处长批准,加盖学生处公章后生效;学生请假在一周以上的由学生处处长向主管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3.学生请假单必须在班主任手中管理,不得交由学生干部代办,填写请假单时必须注明请假理由及请假起止时间(精确到00:00)。

4.请假单一式两份复写,存根由班主任保管以备查证。并于每月初上交学生处核查、备案。

5.本规定自2010年4月9日起执行。

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

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