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职业教育活动周
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活动要求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长春新区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8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厅开展职教宣传月活动的文件要求,请各地教育局、职业院校认真组织落实职业活动周(月)相关宣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国家职业教育活动周信息发布网站为吉林省职业与成人教育网,网址http://www.jlzcj.com,网站开设2019年吉林省职业教育活动周(月)专栏,并有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活动周专栏链接。请各地各职业院校在国家职教活动周期间(5月6日至12日)每天下午四点前将本地本职业院校开展的相关活动新闻通稿、活动案例、典型宣传报道、活动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吉林省职业与成人教育网站管理员栾金龙,联系方式:13404622248,QQ:309909858,邮箱:309909858@QQ.com,其它时间宣传材料的上报按照吉教职成函【2019】9号)落实。由网站负责人整理后在吉林省职业与成人教育网站职业教育活动周(月)专栏发布,并从上报材料中选择优秀稿件、照片、视频推荐给教育部活动周专题网站发布或推荐至其他媒体。
活动周期间信息报送材料格式要求:
1.文字材料:活动整体概况和特色工作的文字介绍材料字数在800-1500字左右。材料须按以下格式要求排版提交: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报送单位为楷体三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三号。
2.照片:JPG格式,图片宽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请对每张照片配说明文字为文件名称(此组图片建议由专业摄影师拍摄提供)。
3.动漫、视频短片:200M以内,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 1280*720),格式为mp4。
4.报送各类媒体报道的信息,不得以截图形式直接报送。
国家职教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职业院校务必在5月16日下班前将本地(市州汇总本地区情况上报,不单独接受县区的总结)本职业院校国家职教活动周总结上报,于5月30日前上报全省职教宣传月总结,并附相关宣传材料的新闻通稿、活动案例、典型宣传报道、活动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一并发送到309909858@QQ.com。
各地各职业院校接此通知后,要强化宣传工作的作用,力求征得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以国家职教活动周和吉林省职教活动月为契机,开展富有特色、丰富多彩、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
吉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2019年5月5日